我们把这两次相隔二十年的讨论稍加比较,会发现在“历史真实”这一问题上,其实并没有多少更进一步的深入与拓展。20世纪60年代初的讨论,虽然文艺界在“历史剧是艺术作品,不是历史科学”这一问题上达成了共识,并普遍认为“在符合历史真实的原则下”,允许作者根据剧情需要进行创造性的“想象、虚构、集中、概括”等艺术活动,[18] 但何谓“历史真实”,怎样才叫“符合历史真实的原则”,大家的看法并未达成一致。一种意见认为历史真实就是“重大历史事实的真实性”,也即郭沫若等人所说的“大关节目”上的大致真实;另一种意见则主张“历史真实是指历史生活本质的真实,而不要求历史事实的真实”。[19] 第一种观点比较容易理解,后一种观点理解起来却要困难得多:何谓“历史生活本质的真实”?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,“本质真实”来自于哲学领域的“现象”与“本质”这一组基本概念。将人类的历史生活划分为“历史现象”与“历史本质(规律)”,就是这一组概念在历史哲学中的具体运用。按照这种认识论的思维方式,“历史真实”自然就可被划分为“表面真实”与“本质真实”了。接受过现代科学与理性启蒙的大多数现代作家,正是在这一认识论层面上理解并使用“历史(本质)真实”这一概念的。例如胡风就认为:“不论是不是历史家,但既要写历史题材,就得有理解这题材的历史观点作底子;观点愈科学,愈接近历史的真理。”[20] 在这里,胡风巧妙地以颇具认识论意义的“历史的真理”,取代了客观意义上的“历史真实”。另一位评论家蔡楚生说得更明确:“怎样才能把握其历史真实性呢?这要通过历史轨辙……要通过真理。我们得用新科学的尺度正确地估价每一历史人物,对历史人物的性格,及当时社会制度,风俗习惯,应当有较明确的全面认识。真理既然只有一个,那么我们对历史人物的估价相去不会很大。否则便由于作者不深思,对问题中心把握不牢,创作态度不严肃,因而历史人物会被他们歪曲,变质。”[21] 在这里,他对作家最为醒目的告诫,就是“真理只有一个”。既然历史真理只有一个,而且已经被发现也被证明,那么包括作家在内的所有人的任务,就只能是不断地提高自己对这一“历史真理”的认识并加以具体的阐释,没必要再去进一步地进行探索与发掘。如果文艺家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与表现与这一“历史真理”不合拍,那就是创作态度“不严肃”、作家主观“不深思”,总之后果可能会很严重。还有一位评论家周钢鸣,则将历史剧中的历史真实与“历史的进步性”直接挂钩:“一个历史剧作家,他是要一方面客观的反映历史,将历史真实再现;同时又主观的表现历史,将自己进步的主观透过历史的客观的进步性具体的表现出来。这是作家的进步主观与历史进步客观相结合。”[22] 这显然是把“历史进步论”当成了终极并普遍的历史真理,要求作家们必须倾力追随。这些发表在40年代初的观点,已多少预示出某种独断性、排他性“历史真理”的端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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